如果对赌失败,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
发布时间:2025-04-30

内容概要

对赌协议作为商事交易中常见的风险分配工具,其违约救济路径涉及多重法律规则的综合运用。当协议方未能实现约定的业绩目标或上市条件时,守约方需依据《民法典》违约责任体系,特别是第五百八十五条关于违约金主张的规定,构建权利主张框架。具体而言,需重点考察协议中违约金条款的有效性、金额合理性以及与定金条款竞合时的选择适用问题。实务中,法院在认定违约金标准时,既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亦需结合实际损失、履行情况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与此同时,守约方对违约事实、损失范围及因果关系等要素的举证责任履行质量,直接影响最终赔偿结果。这一救济机制的有效运行,本质上体现了合同法对交易安全与公平价值的平衡追求。

对赌协议违约救济路径

对赌协议出现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可依据协议约定及《民法典》相关规定寻求救济。首要路径是主张违约金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若协议中已明确约定违约金条款且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如显失公平或违反公序良俗),法院通常支持守约方在合理范围内提出的违约金请求。此外,守约方还可结合合同履行情况,主张实际损失赔偿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需注意的是,若协议同时存在违约金条款定金条款,需依据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则处理条款竞合问题,即择一适用。在此过程中,守约方需提前固定违约证据,并评估不同救济路径的成本与收益,以制定最优维权策略。

民法典违约金条款解析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确立了违约金制度的基本规则,为对赌协议违约救济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根据该条款,当事人可事先约定违约金条款作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若违约行为发生且不存在法定或约定无效情形,守约方有权主张违约金赔偿。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民法典强调违约金以补偿性为主,兼具一定惩罚性功能,法院在审查时会综合考量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对过高或过低的违约金予以适当调整。

在此基础上,若对赌协议中违约金条款表述清晰且不存在显失公平情形,司法实践通常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支持守约方在合理范围内的违约金请求。此外,该条款同时赋予当事人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的权利,若违约方能够举证证明约定金额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法院可依职权酌减。这一规则既保障了守约方的救济空间,亦防止违约金沦为过度惩罚的工具。

违约金与定金条款竞合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合同同时约定违约金定金条款时,守约方需在二者中择一主张权利。这种竞合规则的核心在于避免重复救济,防止违约方承担过重责任。实务中,守约方需综合考量实际损失、条款金额及举证难度:若定金罚则(如双倍返还)足以覆盖损失,通常优先选择定金条款;反之,若违约金计算方式更明确或金额更高,则主张违约金更有利。值得注意的是,若实际损失显著高于约定金额,守约方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请求法院调整,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损失范围及因果关系。此外,协议中若存在“违约金与定金可并行主张”的条款,可能因违反公平原则被认定无效。

对赌失败实际损失追偿方式

在对赌协议履行过程中,当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覆盖守约方实际损失时,《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赋予了当事人主张实际损失追偿的权利。司法实践中,守约方需通过专业审计报告、交易流水凭证等证据,系统证明因违约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如资金占用成本、预期收益差额)及间接损失(如商誉贬损、融资机会丧失)。若法院认定违约金条款的约定金额显著低于实际损失,可依据“损失填补原则”判令违约方补足差额。值得注意的是,当协议中同时存在定金条款时,守约方需在主张违约金或执行定金罚则之间作出选择,但若已选定金罚则后仍存在未覆盖的损失,仍可基于违约损害赔偿规则要求补充赔偿。此类情形下,损失与违约行为的因果关系证明及损失金额的可预见性将成为争议焦点。

法院认定违约金合理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违约金的合理性认定遵循《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裁量原则,需综合考量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因素。若约定的违约金显著高于实际损失(通常以损失30%为参考上限),违约方可请求法院调减;反之,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守约方亦可主张增加赔偿。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判断时会结合行业交易惯例与合同目的实现程度进行动态评估,例如在对赌协议中,若业绩补偿条款与违约金存在功能重叠,可能被认定为重复计算而予以调整。此外,举证责任的分配亦影响认定结果,守约方需就损失构成及因果关系提供有效证据支持主张。

守约方举证责任与要点

在对赌协议纠纷中,守约方主张违约金需承担明确的举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其需首先证明对赌协议合法有效且存在违约事实,例如提供经签署的协议文本、履约情况记录及违约方未达约定目标的证据。其次,需证明违约金条款的约定符合法律要求,包括金额合理性及不存在显失公平情形。若涉及实际损失,守约方还需提交财务数据、交易凭证等材料,以说明损失与违约行为的因果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当违约金与定金条款发生竞合时,守约方应明确选择主张路径,并针对所选方案补充相应证据。实务中,法院可能结合行业惯例、合同履行程度及违约方过错等因素综合判断,因此证据链的完整性与逻辑自洽性尤为关键。

实务中违约金主张操作建议

对赌协议履行过程中主张违约金权利时,建议守约方首先确保协议中违约金条款的约定具备明确性及可操作性,具体包括违约情形界定、计算方式及支付期限等核心要素。启动主张程序前,需系统梳理交易全流程文件,重点收集证明对方违约行为及己方实际损失的证据链,例如财务审计报告、沟通记录及履约节点凭证。若协议同时存在定金条款,需结合交易性质及损失范围审慎选择适用路径,避免因条款竞合导致主张效力弱化。诉讼或仲裁阶段,应提前预判法院对违约金合理性的审查标准,通过同类交易数据、行业惯例等材料强化举证责任履行效果。此外,主张过程中需注意程序合规性,例如催告函件的规范发送及主张时限的把握,以降低因程序瑕疵导致的败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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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律师 高级律师
擅长争议解决业务,提供全方位的深度法律服务,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累计服务超500家,诉讼标的额逾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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